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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请来电咨询);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连续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一般不得跨本科所学专业报考;③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④近五年已进修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四门课程,英语必修)和必修课程(不少于二门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6~18学分。并有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所修硕士课程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不相同但相近,则需同时提供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出具的推荐意见);⑤已在所要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或两篇以上(不含论文综述、调查报告、科研报告);或已在所要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壹篇,且以主要获奖人获得部、省级一等奖,排名前7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⑥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⑦不得同时报考我校硕士和博士两个不同层次的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国家计划内的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招生名额和招考次数

  2005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0名,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人数为准。实行两次报考,一次入学(2006年秋季)。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2005年10月25日,考试时间:2005年12月17日-18日。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06年3月1日-2006年3月15日,考试时间:2005年4月22日-23日。

  五、报名地址: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以来函报名。

  六、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①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持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②应届硕士生需持有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应届硕士生需同时持有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和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同等学力考生须持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条件3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交纳报名费、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交纳240元。报名后概不退费。

  经审查后领取报考博士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体格检查表等报考表格。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报名工作截止15天内向我校研究生招办寄送下列材料:

  (1)报考博士生登记表(考生填好并贴上近期照片后,在职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生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单位有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3)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可直接寄我校研招办);

  (5)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3)项材料。

  考生以上的材料齐备(函报考生须在领准考证时出具证书原件),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七、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八、考试科目:

  1.自然辩证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详见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须考自然辩证法,并加试(笔试)两门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须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005年12月19日和2006年4月24日。

  5.为了方便考生,初试结束后即可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表进行面试,面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学院或导师安排。

  准考证不邮寄,考生于考试前二天到我校研招办领取。

  九、录取: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6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9月初入学。

  十、就业指导:

  博士生毕业时,将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十一、我校愿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博士生。当录取名单确定,6月底以前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后,我校即发出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二、联系地址: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编:610059

  联系人:刘国勋

  电话:(028)84078699,传真:(028)84078910

  欢迎访问我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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