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关于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成都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专业自划线的要求,报考条件满足《成都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保证,所有上线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和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1:1.2为或1:1.3,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报到时间:4月9日,复试时间:4月10-12日。
在四川省外考点参加考试的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请先到研究生院(九教A座二楼玻璃房)采集指纹,再向报考学院报到。
2.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毕业证书(2012年11月14日后颁发成人本科毕业证的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学生证原件。请考生按规定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报到时交学院)。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各学院均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4.复试要求:
⑴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笔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⑵笔试科目(含加试)的选择,考生须在4月8日18点前(也可在复试报到时)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 (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登记:附件1)。
⑶复试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40分;专业基础知识口试测试(也可安排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占60分。
要求:①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②面试过程的记录表上,复试组老师要签字确认,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③复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折合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未及格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60%)+复试成绩总分(40%)。
6.笔试时间:全校的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0日晚19:30-22:30进行, 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7.思想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于4月9日,到所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报到登记手续,向学院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科。
三、关于加试
1.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目录所列加试科目,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未及格不予录取。
2.加试时间:4月12-13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需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需贴正面1寸免冠照片一张)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需向校医院交纳体检费60元(4月9日全天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时间:4月10日上午7:00—8:00需空腹抽饿血,8:00—11:30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体检合格后方可离校。须复查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应按校医院要求进行复查,不按要求进行复查的考生,视做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五、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和签订培养合同
1.按教育部规定,2013年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复试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拟录取时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占当年招生规模。为此,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18日前,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列为自筹经费生或委托培养生。
2.在职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但不愿脱离工作单位的,应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说明,可按定向或委托培养类别录取,即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
3.复试后,录取为定向、计划外(自筹经费生和委托培养)和线下破格录取的考生,均须签订培养合同。自筹经费、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在学院当场签订培养合同书,线下破格生到研招办领取合同书。
六、确定录取名单
研招办将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分批次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住宿、就餐、交通
我校周边理工宾馆(84078870)、怡东酒店(65561111)、华都时代酒店(65581888)、爱维酒店(84127799)、金玉阳光酒店(66138888)可提供住宿,请考生自行联系预定。
校外考生用餐集中在芙蓉餐厅(俱乐部旁)、银杏餐厅(研究生公寓后)备有碗筷,可用现金。
火车北站乘36路公共汽车直达终点站;市区有7路、8路、20路、108路、112路、113、180、402、535路等公共汽车直达我校。
八、调剂考生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后列入拟录取名单者请在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领取“调剂接收函”,并向所报考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提出书面“调剂申请书”,催促招生单位于5月2日前将初试试卷发往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调剂考生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进入“待录取”状态,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再调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是否调剂成功,以初试考试试卷寄到我校研招办为标志。
九、复试名单的公布
复试名单将从4月3日开始至复试前,分批次公布,请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调剂考生以收到我校通过研招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经学院与考生本人联系后参加复试专业有变化的,以学院公布复试专业为准。
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3年4月1日
附件1: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联系方式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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