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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承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0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我院考生学历资格
  (1)、全日制医学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医学大学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基础医学除外)。
  2、请考生注意,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规定,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不包含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专科毕业的考生报考。



  四、入学考试科目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即:
  西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招生目录中所列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中药学;护理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4、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4日下午英语(一),1月5日上午西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及录取
  1、所有初试成绩合格者复试时需测试专业课和外语,复试形式为笔试和口试,同等学力者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信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
  4、录取和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六、凡报考弄虚做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七、本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复习资料。



  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及“三助”岗位等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
  九、报名须知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网报时,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确保准确、无误。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3年10月初~2014年7月底),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研招办。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出错率很高,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敬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
  ①“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最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②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③“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④“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⑤凡毕业证书丢失后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填写时须填原毕业证书号码而非“毕业证
  明书”号码。
  ⑥填写“毕结业结论”时,除未取得毕业证书而拿到“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应填写“结
  业”外,其余一律应填写“毕业”。
  ⑦“姓名”应与毕业证书、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主要指音同字不同者应特别注意)。
  十、招生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14—2290198;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邮编:067000.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cd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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