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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校中、青年教师的专业素质,经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 2009 年继续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名额 5 人。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音乐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应具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以上的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在职教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联考报名

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7 月。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 2008 年 7 月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 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 .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种类”栏填写“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报考专业或领域”栏填写“音乐学”;“专业方向”栏填写如“音乐教育”或“中国音乐史”等(见附件一)。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代码 910100 。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9 月 ,届时请登陆 网站 http://yjs.ccom.edu.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科目、方式、时间、 地点

(一)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CT (含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 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1 . GCT 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复习资料可参考《 2005-2007 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GCT 真题精解》(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

2 . 政治为 闭卷笔试, 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复习参考材料见附件五。

3 .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的考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一、 附件二(取消其中第 4 项钢琴考试)、 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二)考试时间地点: GCT 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 具体日程安排请于 10 月上网查询,网址: yjs.ccom.edu.cn 。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08 年 7 月 1 日 — 9 月 6 日

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时间: 7 月 1 日 8 : 00 — 9 月 6 日 23 : 00

网址: http://yjs.ccom.edu.cn/

9 月 7 日 — 8 日

1. 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网址: yjs.ccom.edu.cn

2. 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 9 月 4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

2.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否则无效) 。

3. 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4. 提交 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验原件)。

5. 每报考方向交费 260 元。

9 月 16 日 — 17 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1. 网址: yjs.ccom.edu.cn

2. 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9 月 23 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10 月 10 日

1. 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3. 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到声歌系报送考试曲目并抽签。

4. 报考 中提琴方向 的考生到管弦系抽取指定乐章

1.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

2.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3. 声歌系联系电话: 66425722

4. 管弦系 联系电话: 66425718

10 月 11 日

加试。

1. 加试对象:( 1 )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本院音教系毕业生除外) ;( 2 ) 音乐文献翻译方向 考生。

2. 需加试考生交费 100 元。

10 月 12 日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

1.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2.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10 月 17 日 -19 日

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

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10 月 22 日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 月 26 日

( GCT) 全国联考。

2009 年 1 月

专业复试、政治考试。

1. 考试时间与统招复试时间相同,具体可上网查询。

2.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2009 年 4 月中旬

可上网查询录取情况。

网址: yjs.ccom.edu.cn (公告栏)

录取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 2009 年 6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学时间为 2009 年 9 月。

五、学习与 学位授予

1 . 学制为三年(最长可延至五年),前两年必须脱产在我院学习,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及学位音乐会考核标准与同专业统招硕士生一致。表演专业学位音乐会须在第三学年举行,音乐会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

3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 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 。

六、学费

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 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 学费 。

七、其它

食宿由学生自理。

学习期间不涉及户口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009年各类招生简章及附件:请点击本页面左上角的“栏目导航”进入“招生信息”-“硕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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