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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前身“中华大学”之文学院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设了社会学课程。1946年至1947年,华中大学文学院设立历史社会学系。1981年,华中师范学院恢复社会学课程教学。1993年学校成立社会学与行政学系,1994年面向全国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1997年学校单独成立社会学系。1998年获得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招生,同年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设立人口研究所,2005年获得人口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1月,成立社会学院。2009年7月获得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授权。2009年11月获得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12月获得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学院下设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同时设有人口研究所、社会风险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培训中心、湖北城市社区研究中心、社会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社会调查研究中心、社会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国家级“百千万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授8人,副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3人,73%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近年来,该院先后承担社会学类国家社科基金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一般社科基金5项,主持或参与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3项,横向项目40余项,承担科研经费近600万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教材9部,专著11部,译著4部,编著7部。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郑杭生教授任我院特聘终身教授。

  学院秉承“重基础理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重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调研能力;重科研立项,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办学理念,建立了“科研导师指导制”,成立了“学生科研小组”和“学生读书会”,配备了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制定了“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创办了《社会学刊》,开辟了多个专业实习基地,着力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第六、七、八、九、十届、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该院学生共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有多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有多人考取和被保送至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重点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遍及党政机关、高校、新闻媒体、研究机构、金融系统等多个领域,显示了社会学院学生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根据学校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定位,社会学院力争把学院建成专业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并有一定影响的院系。

  一、社会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能力,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学研究能力和社会调查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社会学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思想史、国外社会学学说、社会统计学、发展社会学、组织学原理、社区概论、社会工作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专业调查、毕业实习

  二、社会工作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民政、司法、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和基层社区的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可以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教学与研究。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的技能和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践等多方面的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社会工作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导论、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个案工作、小组(群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福利思想、社会保障学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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