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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介绍


  音乐学院始创于1952年,1986年恢复重建。现设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二个本科专业及音乐学硕士学位点,面向全国12个省、市招生。现有研究生、本专科学生近700人。音乐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和学术影响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65人,其中正、副教授29人,硕士生导师11人。恢复建系19年来,音乐学院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其他音乐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各类重点科研,取得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成果。

  一、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育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奏、音乐教育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社会调查,时间6周;

  艺术见习:观摩各类音乐会、音乐课教学,时间1周。

  二、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和有艺术创新追求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钢琴、器乐、声乐演奏人才,大中专、师范院校从事钢琴、器乐、声乐教学人才。

  培养要求:毕业生应掌握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钢琴、器乐、声乐演奏理论;具备较高的演奏技能技巧,对各时期的钢琴、器乐、声乐作品有系统的了解,能准确地把握风格;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奏、器乐演奏

  主要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形体课、钢琴艺术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器乐概论、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声乐艺术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实践:课堂教学、社会调查;

  艺术见习:观摩各类音乐会、音乐课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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