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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介绍


  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9月。它融教学、科研、培训于一炉,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于一体。经过1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它已成为中南地区具有鲜明特点、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

  学院由两系、三所、一中心、一部构成,即公共管理学系、人力资源管理系;行政管理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所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

  现有教职员工4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17人,博导、硕导14人。先后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个,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100余种,在《政治学研究》、《中国法学》、《管理世界》、《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20余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设有2个本科专业、4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一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一个博士学位点和3个博士学位点研究方向。

  学院不仅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数十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社会调研和管理实践基地,而且与美、英、德等国家和地区的教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学院探索和实行了"五位一体"(思想品德+人文素质+专业知识+现代技能+管理实践)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导师制"和技能教育的"多证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公共行政及公共经济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城市社区机构、大中型企业、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工作和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经济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公共政策分析、社区工作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财政与金融、货币银行学、公共财务管理、管理定量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应用、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文秘、专业外语。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管理机构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工商管理学科教学、研究工作的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技能、善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应用、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薪酬管理、劳动经济学、经济法、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劳动关系概论、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专业外语。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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