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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安排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院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硕士生指导组组长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凡达到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1.5小时。笔试集中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4年9月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成人本科自考应届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及跨专业考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测试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与实施办法》进行。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五、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公费名额

专 业 

招生指标(人) ) 

公费指标 

备 注 

文艺学 20 7 按政策规定,推免学生均为公费。 
中国现当代文学 28 9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2 8 
汉语言文字学 20 7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4 9 
中国民间文学 4 1 
中国古典文献学 3 0 
中国古代文学 20 7 
新闻学 33 12 
课程教学论 6 6 
合 计 180 66 

  语言所:招生指标4人,公费2人。

  六、关于专业调剂

  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和民俗学三个专业接受本院其它专业的调剂生。愿意调剂到这三个专业的考生,须自愿报名,于4月13日下午5时前电话告之文学院研究生秘书赵老师(电话:************),并在14日下午报到时将书面调剂申请交赵老师。自愿调剂的考生只能到所调剂的专业参加复试。按学校规定,调剂生录取后一律自费。复试结束后,各专业之间不得再进行调剂。

  七、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再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将从4月19号起公示三天。

  附件

  文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校研究生处统一要求,4月15、16日我院将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入学考试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4日下午13:00至17:00到文学院报到。报到时需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及各种奖励证件等。

  2)所有参加复试的学生4月14日晚18:30在文学院二楼2201教室集中开会。

  3)4月15日上午9:00至10:30进行专业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 业 

考试科目 

文艺学 文学批评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及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汉语及语言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国民间文学 中国民间文学 
新闻学 新闻业务 

  4)4月15日下午2:00至5:30进行外语测试(含听力和口语);

  5)4月16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面试;

  6)4月16日下午2:30至5:0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进行专业加试。考试科目:

专业 

考试科目 

文学类 文学批评写作 中国文学史 
语言类 语言学概论 现代汉语 
新闻类 传播学 传播心理学 

  7)4月17日上午7:30到校医体检(具体要求见华师研究生处网上通知)

  8)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交复试费100元/人;需进行专业加试的交150元/人。

  9)复试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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