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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与语言所2007年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语言所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硕士生指导组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

  凡达到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安排(见后面附件,含语言所)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1.5小时。笔试集中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5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考生)及跨专业考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测试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六、文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公费(奖学金)名额

专 业 上线人数 招生名额 全额奖学金名额 半额奖学金名额 自费名额 
文艺学 18 20 5 7 8 
中国现当代文学 33 32 8 11 13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8 24 6 7 11 
汉语言文字学 9 16 4 5 7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9 22 6 8 8 
中国民间文学 1 3 1 1 1 
中国古典文献学 1 3 1 1 1 
中国古代文学 23 20 5 7 8 
新闻学 57 32 7 8 17 
传播学 22 18 4 5 9 
合 计 221 190 47 60 83 

  关于公费说明:

  文学院从07年起实行公费改革,改公费制为奖学金制,对招收的研究生收费分: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自筹三类。全额奖学金即以前所说公费(8000元学费/年+每月生活补助),半额奖学金即学校、个人各承担一半学费和一半生活补助,自筹即所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07年为改革试点阶段,能否获得奖学金按最后总成绩排名确定。原已定公费学生仍享受全额奖学金待遇不变。

  七、语言所

  语言所招收名额15人。复试时间安排与文学院相同。

  八、关于专业调剂

  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和民俗学三个专业接受本院其它文学类专业的调剂生,文字学专业接受本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调剂生。愿意调剂到这四个专业的考生,须自愿报名,于4月11日下午5时前电话告之文学院研究生秘书赵老师(电话:************),并在13日下午报到时将书面调剂申请交赵老师。自愿调剂的考生只能到所调剂的专业参加复试。按学校规定,调剂生录取后一律自费。复试结束后,各专业之间不再进行任何调剂。

  九、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再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 +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将从4月19号起在文学院一楼布告栏和文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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