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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②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①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②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专业综合理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本专业基本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2《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工程意识与能力,内容包括工程案例分析等,对于有工作经验的考生以核查专业业绩为主;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思想政治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六、录取方式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坚决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上旬寄出。

  七、招生政策及激励机制
  1.招生政策
  凡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为公费生,免收学费。
  2.奖励政策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有以下奖励政策
  ①实行全员奖学金制,还设有若干专项奖助学金。
  ②设有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一定科研基础、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体现学科交叉和学科创新的选题。
  ③对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④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八、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0.47.32.61/)。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冷老师、谢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71132985711192
  传真:*************
  电子信箱:xkb@ccit.edu.cn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发布《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现矛盾,以《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您报考2013年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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