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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全国70所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是吉林省毕业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9个教学单位;设有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学等54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10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6个学科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发展建设研究中心等19个省级重点科技平台;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76人,学习年限为2.5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一)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3)

  1.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11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二)水利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4)

  1.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4个研究方向:

  (1)水工结构工程

  (2)水利水电工程

  (3)水土资源与环境

  (4)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Ⅰ.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Ⅱ.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III.其他要求

  1.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3.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

  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的类别、标准及覆盖面见下表:

  研究生奖助体系类别及标准

序号

类别

奖助对象及覆盖面

奖助标准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20000元/生

 

2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元/生·学年

分10个月发放

4

学校

学业奖学金

100%

一等15%

10000元/生·学年

一年级末主要参考理论课学习成绩。

二年级末主要参考实践环节成绩。

二等65%

8000元/生·学年

三等20%

6000元/生·学年

5

学校

新生奖学金

工程照顾领域

(水利工程领域)

第一志愿考生

按学年奖励8000元/生·学年

2.5年总计奖励

20000元

调剂志愿考生

按学年奖励4000元/生·学年

2.5年总计奖励

10000元

6

学校

校友奖学金

鼎慧奖助学金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奖学金

北京华银产学研合作基金奖助学金

3000——5000元/生·学年

 

7

学校

“三助”岗位

本人申请,根据岗位需要设置

30——80元/日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b2.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冷老师、商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71119285711227

  传真:*************

  电子信箱:learleng@163.com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与国家文件不符时以国家文件为准。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初试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附件3: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

  附件4: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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