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2016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通知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
一、复试工作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复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复试专家小组由导师、具有导师资格的专家共同组成,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对小组成员进行复试工作培训,明确复试的要求、科目、内容、成绩评定标准。
三、复试考生及人数的确定
我院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A类考生 |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
工学 |
330 |
48 |
48 |
90 |
90 |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16年4月20日之前
2、复试地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复试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
◆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非应届生带学历证书原件)
◆应届生带本科成绩单(须有证明红章)
◆如有科研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须带相关证明材料
4、复试程序: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5、初试与复试的权重分配:初试分数占50%,复试分数占50%
6、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给出明确意见,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7、我院将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面试和信函等多种途径来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8、体检:考生带个人一寸照片2张,在中规大厦一楼大厅集合
五、信息发布
具体详情可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院校信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信息发布/”
六、我院专门成立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复议解决。复试期间院开通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了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单位考生接待电话:************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
单位网址:http://www.caup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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