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民航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43号)要求,我校2013年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考生必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招生地区要求
2013年航空工程领域:适航与维修工程及管理方向招收可在上海、沈阳、青岛、广州、三亚、深圳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和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航空机电维修工程方向招收可在成都、广州、深圳、沈阳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机场工程方向招收可在长春、武汉、昆明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天津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控制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天津、广州、沈阳、深圳、成都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计算机技术领域招收可在厦门、广州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安全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天津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2013年物流工程领域招收可在北京、上海上课的民航系统人员以及与本领域相关的在职人员。
注:各考生报名时注意,报名时仅限在招生领域所在招生城市的考生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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