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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0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通信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88


地 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6号


电 话:(010)62046230


传 真:(010)62046230


招生主页:http://yjsb.caep.ac.cn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 招生名额

2008年我院拟招生约100名硕士研究生。


三、 报考条件

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四、 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网上招生公告信息(包括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1)101政治;(2)201英语;(3)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全国统一命题;(4)专业课,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科目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六、 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 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基础课程学习主要在研究生部(北京)进行。

八、 学习期间待遇


院研究生部设立的奖学金约8000元/年。各培养单位(研究所、中心)自行制定对定向研究生实行的补贴办法。凡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生不需缴纳培养费。

九、 学生住宿


本院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

十、 就业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十一、其它说明

如在2008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招生专业目录

1基础数学

14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计算数学

15光学工程

3 应用数学

16 物理电子学

4 理论物理

17 通信与信息系统

5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18计算机应用技术

6 等离子体物理

19 应用化学

7凝聚态物理

20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8 光学

21 核能科学与工程

9 无线电物理

2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10 流体力学

23核技术及应用

1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4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

12固体力学

25脉冲功率技术及其应用

13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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