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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通信地址:北京2101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88


地 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6号


电 话:(010)62046230


传 真:(010)62046230


招生主页:http://yjsb.caep.ac.cn


热烈欢迎报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是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综合性科研生产机构,为国务院计划单列单位。科研基地主体坐落在四川绵阳涪江之畔,是一座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科学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地设有科研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铸国防基石,做民族脊梁”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骨干和导师队伍,有大量国防科研和军民两用技术科研项目、先进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途径以及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在理学、工学学科门类的许多研究方向具有学科优势。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从1984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目前已有1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研究所、中心),5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3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并负责研究生基础课程的集中教学管理。


2009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划在25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 招生名额


2009年我院拟招生约100名硕士研究生。


三、 报考条件

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四、 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网上招生公告信息(包括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主要审查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1)101政治;(2)201英语(Q吧);(3)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全国统一命题;(4)专业课,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科目在各专业简介中注明。

六、 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 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基础课程学习主要在研究生部(北京)进行。

八、 学习期间待遇


院研究生部设立的奖学金约8000元/年。各培养单位(研究所、中心)自行制定对定向研究生实行的补贴办法。凡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生不需缴纳培养费。


九、 学生住宿

本院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免收住宿费。

十、 就业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按自主择业原则就业。


十一、其它说明

如在2009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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