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山东研招网 > 滨州医学院 > 考研复试

2014年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二)拟录取名单(含调剂录取考生)须由研究生处在网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处及各院(系)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院(系)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复试日程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我校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刷,并由2名专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