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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滨州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全面、科学、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原则。
  (三)招生指标分配坚持向重点学科倾斜,同时兼顾一般学科的原则。
  (四)坚持复试科学性的原则,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试和考察方法,加强对考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确保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五)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二、基本要求
  (一)参照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专业均为初试报考专业。  
  (二)第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在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四)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规模数进行微调,并按调整后的招生数确定复试比例,各专业同期进行复试。
  (五)考生体检结果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等。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院(系)具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
  (三)研究生处负责复试人员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同等学力人员的主干课程加试、公共外语(笔试、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等。
  (四)各相关院(系)负责组织、监督面试(专业基本理论、专业外语、临床(实验)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工作。专业面试原则上按三级学科进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每组5-7人(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专业测试、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1.专业测试
  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1)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专业面试 :包括专业基本理论(三级学科)、基本技能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三部分内容,满分250分。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分):各学科准备专业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并作答。
  专业外语测试(50分):考生现场口译一定篇幅的专业外语文章。
  临床操作技能、实验技能测试(100分):根据各专业情况,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方法。
  2.英语测试
  内容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公共英语笔试,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公共英语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考查考生的重要录取依据。
  3.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评分表》和《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二)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具体分值见下表: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综    合 300
复试成绩 专业笔试 150
专业面试 专业外语测试 50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 100
临床(实验)技能测试 100
英语听力测试 100
总成绩   100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 ÷5<60分者或录取成绩÷10<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
  (一)初试合格生源数等于或大于招生计划数两倍的学科专业不接收调剂生。
  (二)第一志愿报考滨州医学院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不能再调剂到其它院校。
  (三)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按照比例未能进入所报专业复试的考生;进入所报专业复试,但面试小组不建议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缺额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缺额专业。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考生各专业,将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各专业复试将同期进行。调剂专业考生,复试笔试仍考原报考专业课,面试到申请调剂专业进行。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专业考生成绩将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
  (四)未完成招生计划且不能在校内进行调剂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原则应是调剂考生为重点院校(指 “211工程”建设高校或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一志愿报考重点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同时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经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外校调剂考生在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单独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五)外校调剂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将考试试卷转入我校。
  (六)外校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源调剂系统(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调剂;校内调剂考生不需经过该系统进行调剂。
  六、录取
  (一)院(系)领导小组汇总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院(系)拟录取意见,参照我校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期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请,由研究生处和各院(系)按照复试分工给予答复解释。对于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者,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重新组织复试,并视情节给予有关工作人员相应纪律处分。
  (四)凡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退学处理。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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