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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学院和研究生教育简介

  北京物资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一所以培养流通经济管理人才为主的财经类普通院校。学院原隶属于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

  学院位于北京市中轴线东侧的古运河畔,京通快速路东端出入口处,距中央商务区13公里,距天安门25公里。

  我院从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产业经济学(含流通经济研究、产业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研究、期货贸易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含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资流通工程方向)、企业管理(含战略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劳动经济学(含劳动经济理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保障方向)等4个专业,涵盖了14个研究方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我院拥有一批成绩卓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流通经济学和物流管理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办学特色。此外,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们利用地处北京,与国家级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联系密切的优势,聘请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证监会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等研究机构和企业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导师,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院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可以全部在北京就业;我院所设的专业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长期以来,毕业当年就业率保持在100%的水平,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高新科技产业、金融机构、大型国企以及科研院所。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学子踊跃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我们将以高水平的教学、缜密的管理、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完善的后勤服务为同学们提供满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接收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摄像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摄像。

  3.我院只接收统考考生,不接收单考和MBA考生。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5.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四、专业及研究方向

  (一)产业经济学专业设有四个研究方向

  (1)流通经济研究(2)产业经济理论研究(3)金融研究

  (4)期货贸易

  (二)劳动经济学专业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1)劳动经济理论(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3)社会保障

  (三)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1)管理科学(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物资流通工程

  (四)企业管理专业设有四个研究方向

  (1)战略管理(2)物流管理(3)财务管理(4)人力资源管理

  五、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

  六、初试与复试

  初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初试合格者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

  说明:所有与报考有关事项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以及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八、学习期限

  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

  九、录取类别

  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北京物资学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就业

  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2005年研究生就业去向见(附件)

  十一、答考生问

  1、2006年北京物资学院招收多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几年?

  答:我院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0人,其中,计划内35人,计划外自费55人。我院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2006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尚未下达,比2005年增加30%左右)。

  2、统考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何具体规定?

  答:我院统考只接受国家承认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3、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有何具体规定?

  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研究生是指大专或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报考我院研究生者,需要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附上已经学过的大学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报名前向我院递交书面申请,经我院研招办审查同意后,才能到个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贵校研究生去年录取分数为多少?

  答:2005年以A类考生为例。经济学科总分为335,单科分数为53(80)。管理学科总分为335,单科分为53(80)。

  5、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何时发出?

  答:为了有序地工作,上述四项通知的发出时间分别安排在当年的12月底、来年的4月初、5月、6月底。届时,由研招办统一邮寄。

  6、如何购买参考资料?

  答:我院备有各专业试题,可联系购买,每套10元(另加邮资5元)。

  邮购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京物资学院研招办

  邮编:101149

  7、对违纪考生作如何处理?

  答: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8、报考专业与应试科目的关系如何?

  答: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证与所报专业对应一致。

  9、问报考专业与录取专业是否一致?

  答:我校尽量按报考志愿录取。由于各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人数的不平衡,在录取时,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相近专业(研究方向)之间进行调剂录取。

  10、招生信息如何查询?

  答:考生应经常了解招考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查询我校招生信息,北京物资学院主页:http://www.bmi.edu.cn研招办E-Mail:wyyjsgao@163.com

  联系电话:(010)89534461联系人:高扬

  11、研究生招生类别有哪些?

  答: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硕士生;2、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

  12、问研究生的住宿条件如何?

  答: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公寓式住宿管理。每宿舍安排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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