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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物资学院考研录取新生户口注意事项

2015级新生:
  现将我校2015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户口迁移(入学时户口自愿一次性转入,入学后户口不再办理转入手续)

  一、户口迁移范围:
  1、凡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同学(即上大学前为北京常住户口)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除情况1之外,非定向学生(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学生)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高校录取外埠新生户口迁移工作需遵循“自愿原则”,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再将户口迁出,此规定涉及到学生家庭的土地分配、补偿及拆迁等各种情况,希望予以重视;另外,学生毕业时须将户口迁出,学校不予保留。
  2、如果新生想把户口迁到我校集体户(临时性),要等到明年三月份才能落户。在户口未落期间,如果遇到证件丢失需要补办银行卡、身份证及护照等事宜均无法办理。
  3、携带户口迁移证的新生必须及时交纳户口迁移证及其相关材料(见备注),超过规定的时间,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应注明: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甲1号。

  三、提交户籍材料:
  1、学生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照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自己的学号。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如有疑问请与校户籍办联系,电话:************


  北京物资学院保卫处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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