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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通知


  2013级新生:
  我校将于2013年6月30日开始领取与寄送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卷已寄送或出示试卷保存在一志愿的人员
  1、本人自取,携带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取,携带委托书(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核对录取通知书内容。特别核对录取通知书上的身份证号、专业及其他内容。
  4、领取时间:6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5、地点:图书馆东配楼(四层)研究生部计算机教室。
  6、超过自取时限,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寄送硕士生本人。

  二、暂缓寄送录取通知书的人员
  1、初试试卷未寄送或未出示试卷保存在一志愿的同学。
  2、非应届毕业生未寄送人事档案的同学。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二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温馨提示:新生在“研招网”报名时通讯地址存在不准确的,请在6月30日领取录取通知书,超过期限无法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后果自负,学校不再从新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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