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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为了保障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的原则

对于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依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报考情况,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若有多名考生初试总分并列等于复试分数线,则均列入复试名单。

其中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要求为:

l 管理科学与工程:总分为351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去除推免生,本专业拟招人数为11人。

l 应用经济学:总分为368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去除推免生,本专业拟招人数为7人。

l 工商管理:总分为366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去除推免生,本专业拟招人数为24人。

l 公共管理:总分为377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去除推免生,本专业拟招人数为21人,其中10人为应急管理研究方向。

说明:

1、满足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不占用上述招生人数。

2、我院不接收调剂生。

二、复试名单的公示时间和网址

1、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将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

2、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

3、经济管理学院网址为:https://sem.bupt.edu.cn

三、复试内容

我院2021年各专业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2、外语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的外语听说能力。

3、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核。包括但不限于:

l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l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l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

l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l 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l 人文素养;

l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形成考生的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7+外语成绩×0.3

五、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考生材料提交

复试前一周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上传提交如下材料(材料文件类型可以是jpgpdfzip

●准考证;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学院将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以及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支付复试费

考生应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在网上支付复试费。

3、心理测量

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测试网址:http://psychology.bupt.edu.cn/。具体请登录北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

特别提示:只有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方可参加复试。

4、体检

取消复试阶段体检(含推免生),9月份新生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

六、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

1、我院选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面试。考生应按《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备妥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提前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软件(下载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并能够熟练操作,按学院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的模拟测试。

2、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面试设备(主机位)一般应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

●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为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须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位置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须关闭辅机位设备的音频。

●确保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4、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5、网络远程复试时需要准备的物品

●准考证;

●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打印并签字的《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通知书(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载)。

6、考生须提前阅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七、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

分组名称

202142日上午80012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组 、管理科学与工程2组 、工商管理1组、公共管理1组、公共管理2

202142日下午13301800

应用经济学1组 、工商管理2组、工商管理3组、公共管理3

具体分组情况,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少于5分钟。

3、复试的组织

●随机确定面试小组的专家成员。对于专业内多个面试小组,通过随机排序抽签方式确定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及考生组成。

●每个面试小组不少于5位成员,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组内各教师评分的平均分综合给定。每位面试成员独立对每位考生进行评分(面试秘书不参与评分)。面试秘书须详细记录面试相关提问与应答。

●每个面试小组设立用于候考、资格审查、面试的网络会议室。面试当天,本面试小组内的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会议室,进行报到点名,面试秘书播放音频宣读考场纪律警示,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通过抽号方式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抽号过程录音录像。

秘书将安排考生,逐个进入资格审查会议室,一对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随即进行面试。

●学院事先按套准备不少于复试考生数量的试题(密封加盖学院公章,在面试时面对考生拆封)。提问前由考生按套随机选取试题号码。

4、异常情况处理

考生迟到1小时内,将顺延到本场次最后参加复试;考生迟到超出1小时,按自动放弃复试处理。

面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异常,在2分钟(含)内处理完毕,顺延考生复试时间;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内解决,考生重新进入面试会议室,但须重新抽题;超出5分钟,将暂停面试,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入候考会议室等待,否则将安排参加其他批次面试。

若远程复试中发现考生出现违纪行为,则取消复试资格。

八、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考生对复试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在异议问题发生的5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至学院研究生招生邮箱jgyjsjw@163.com

3、学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发送申请人邮箱,并电话告知申请人。

4、监督和举报联系电话

l 经济管理学院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电话:jgyjsjw@163.com************

l 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电话:yzb@bupt.edu.cn************

l 北京邮电大学纪检监督举报电话:************

l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十、其他

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复试内容和复试过程禁止擅自录制、公开或发布。

3、如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4、本复试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执行。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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