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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考研报考点公告

  一、学历(学籍)验证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均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往届生(单独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证明模板)。
  (4)本考点教室均为固定桌椅,如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需使用绘图板等用具,请考生选择其他报考点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四、现场确认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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