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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复试办法


          2013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理论
外国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化学 290 39 39 59 59
材料科学与工程 295 40 40 60 60
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295 40 40 60 60


  2.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4月12日9:00-13:00 地点:有机楼前;
  (2)笔试
  时间:4月12日18:00
  地点:报到当天17:00后到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3)面试
  时间:4月13日
  地点:面试当天到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3.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所提交材料参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所有学生报到同时领取体检表;
  (2)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3)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面试当天在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4)复试结果公示:4月18日前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5)体检时间:4月15-17日。地点:校医院。体检需空腹,体检表上需粘贴本人一寸近照;
  (6)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4月19日下午16:00前。学生离校前必须确定导师,每位学生仅能提交一份导师确认单,导师签字填好后交到有机楼326,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7)考生离校及调档通知书领取:4月19日下午17:00前;
  (8)拟录取考生离校前须到有机楼326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
  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
  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③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者,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
  ④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4-2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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