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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复试办法


          2013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理论
外国
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化学 290 39 39 59 59
材料科学与工程 295 40 40 60 60
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295 40 40 60 60


  2.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4月12日9:00-13:00 地点:有机楼前;
  (2)笔试
  时间:4月12日18:00
  地点:报到当天17:00后到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3)面试
  时间:4月13日
  地点:面试当天到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3.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所提交材料参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所有学生报到同时领取体检表;
  (2)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3)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面试当天在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
  (4)复试结果公示:4月18日前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5)体检时间:4月15-17日。地点:校医院。体检需空腹,体检表上需粘贴本人一寸近照;
  (6)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4月19日下午16:00前。学生离校前必须确定导师,每位学生仅能提交一份导师确认单,导师签字填好后交到有机楼326,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7)考生离校及调档通知书领取:4月19日下午17:00前;
  (8)拟录取考生离校前须到有机楼326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
  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
  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③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者,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
  ④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4-2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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