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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制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复试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外国语

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6

36

54

54

305

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36

36

54

54

300

085235

制药工程

36

36

54

54

265

085238

生物工程

36

36

54

54

265

100700

药学

41

41

123

-

325


  2、调剂考生

  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专业,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系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信息,接到复试通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3月26日(周六)上午9:00-12:00,地点: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302会议室(生命学院会议室)

  2、笔试

  时间:3月26日(周六)下午14:00-16:00,地点:报到时见生命学院橱窗。

  3、面试

  时间:3月27日(周日)全天,地点:报到时见生命学院橱窗。

  三、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取考生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告知复试安排。

  注: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均为A4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复印件均留存至学院。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者,无论何时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严禁考试违纪或者作弊。

  3、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在报到时在生命学院橱窗公告栏查看(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4、复试结果公示:3月28日下午,考生到生命学院橱窗查看。

  5、体检时间:待定(报到时通知)。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300分(含英语能力测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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