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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导师介绍:甫玉龙

 

甫玉龙教授 文法学院

 

  男, 1962年出生, 中共党员, 河北省滦县人, 院长,
 
  在读研究生:硕士 5人
  电话:64434752,64419848 ;传真:64424759
  电子信箱:fuyl@mail.buct.edu.cn
  导师寄语: 做人正直 做事认真 做学问精益求精
 
  教育经历:
  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0年5月至2000年在北京化工大社科系先后任主任助理、副主任。
  2000年任文法学院副院长
  2001年组建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并任负责人 主任
  2004年3月起任文法学院院长
  
  学术兼职:
  任校聘任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委员,校德育委员会委员,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任,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负责人,《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理事,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证劵期货法)
  公共管理学(NGO研究)
  
  代表性论文:
  《行业协会权能的法律规范探讨》(中国行政管理2006.3)
  《素质教育:戒除“网瘾”是良方》(紫光阁2006.6)
  《公共危机中政府服务职能需要强化》(发展 2006.1)《对高校素质教育理念及途径的探讨》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论行政法律责任对行政权的控制功能》(社会科学战线2005.3)
  《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及社会功能》(中国行政管理 2005.5)
  《论立法听政的必要性》(求索2003.2)
  《理性与民主--呼唤民营企业人际管理的现代化》(中国经贸导刊2003.7)
  《浅谈东西方企业文化的互鉴》(辽宁大学学报2002.3)
  《构建中国企业文化模式》(化工管理2002.4)
  《浅议知识经济时代中国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化工管理2002.6)
  《企业经营的目的、手段及领导行为》(中国经贸导刊2002.2)
  《消费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认定》(甘肃社会科学2002.3)
  《高校管理建立听证制度探析》(中国软科学2002.5)
  《直觉伦理决策的根源及作用》(求是2002.6)
  《浅议中国企业文化中的道德力量》(北京化工大学学报2002.2)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中国高教研究2002.6)
  《加强情感教育 提高学生参与意识》(中国高等教育2002.2)
  
  获奖成果及荣誉称号:
  曾荣获北京市高校骨干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北京化工大学优秀青年主讲教师,北京化工大学优秀青年主讲教师,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北京化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招生基本要求:
  1.品学兼优,大局为重的团队意识,服务于社会的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2.具备法学、公共管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英语或其他语种以及计算机维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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