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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航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材料工程专业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请考生注意:如拟报考我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者,务必在报考前与我学院联系,确认在该地区有办学计划再报名。
  一、培养目标
  材料工程领域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化学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通过各个培养环节,本领域工程硕士培养以下能力:
  (1)学习能力。本领域的工程硕士要求具有从书本、课堂、媒体、期刊、报告、计算机网络等一切可能的途径快速获取能够符合自己需求的信息的能力。而且善于自学、总结与归纳,从而不断地获取新的知识。
  (2)应用知识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解决本领域的工程实际问题。
  (3)工程实践能力。主要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实际应用掌握必要的设计、试验、分析、测试、维护、制造、计算的方法和技术,特别是对系统或者构成系统的部件、设备、环节等进行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的能力;具有很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开拓创新能力。在材料工程发展中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试验、创新开发和科学研究能力。
  (5)组织协调能力。组织与领导材料工程开发项目的能力;开发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分析成本、资源等方面的问题与协调、联络、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6) 交流表达能力。能准确使用工程技术语言,以书面和口头方式准确表达工程技术的概念、工程方法和过程;具有技术洽谈、国际交流的能力。具有在各种环境、场合下,主动、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技术见解和技术建议的能力。具有撰写科技论文、技术总结的能力,提出专利申请与撰写申请书的能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养注重学科交叉、使学生具备广博的材料和化学科学视野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所培养的人才可以在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生产管理、评价监管等工作。
  二、本学科优势
  化学与环境学院由原隶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应用化学系、环境工程系和化学教学与实验中心组建而成。学院下设两个系和三个中心:化学与化学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仿生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环境与化学工程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以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雷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郭林教授,长江讲座教授杨世和教授为代表的师资队伍,尤其是年轻学科带头人的力量非常突出,教职员工共6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3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55人。
  学院旨在培养化学、化工和环境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应用以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现设有应用化学、化学、环境工程3个本科专业,化学一级学科、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点,微纳米技术博士点。每年招收本科生70余名,硕士生60余名(包括硕博连读),博士生10余名,以及留学生3-5名。
  学院旨在建立具有航空航天特色的化学与环境学科,通过瞄准国家航空航天高技术领域发展的重大需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已有基础,以纳米科学与仿生科学为牵引,搭建仿生智能界面科学与技术研究平台,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理工结合,拓展学科研究方向和领域,按照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围绕仿生轻质高强复合材料、仿生智能界面科学、仿生能源材料与器件、空天环境系统集成技术四个方向建设科研团队,取得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化学与环境学院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提升北航基础科研实力,扩大学科覆盖面,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更好的为航空航天事业及北航学科快速发展服务。本学院将力争在短时间内建立一支国内一流的师资队伍与人才梯队,在教学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产学研成绩及成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在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领域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公司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合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多项,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四、主要课程体系
  (1)基础知识
  通过高等数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领域的课程学习,提高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的能力,能够运用数学语言,物理方法描述工程实际问题,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运用必要的化学软件,进行科学与工程的分析和计算,重点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2)专业知识
  学习材料化学、复合材料、纳米材料、仿生材料、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等基础与专业知识。通过实际应用掌握必要的设计、试验、分析方法和技术,掌握有关行业标准、安全生产及管理的知识。
  (3)人文社科知识
  学习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管理科学等人文社科知识,培养工程硕士的人文精神、哲学思维和科学方法。
  (4)工具性知识
  外语:具有较熟练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一定的翻译写作能力和基本的听说交际能力,以适应在本学科研究中查阅国外文献和进行对外交流的需要。
  计算机: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能对企业研究、开发和工程设计中的实际问题建立模型与处理复杂计算。
  (5) 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五、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本领域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入学考试: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3、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4、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GCT”成绩统计结果和招收限额情况划定复试资格基本线,“GCT”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我院通知考生参加由化学与环境院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即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材料化学”或“化工原理”选一。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费
  1、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行政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2~4年。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方式在学校、企业或指定地点集中授课。
  3、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导师),与合作培养单位或其它有关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校外导师)联合制度。校外导师由我院办理聘任手续。
  4、全部培养费每人3万,学费分两次缴清:入学前缴课程阶段学费(约总学费的2/3),开题前缴论文阶段学费(约为总学费的1/3)。
  七、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
  网址:http://sce.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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