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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为高质量完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北航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北航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法学院参照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法学专业、法律硕士联考复试资格线,并结合我院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确定分数线如下:
  法学专业:总分345分,政治和外语55,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为95
  法硕联考:总分330分,政治和外语50,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为90
  
  复试时间: 2013年3月30日上午09:00北航如心楼206资格审查,下午15:00-16:00,北航3号楼219专业外语笔试
  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含单考生、统考生、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交纳复试费100元。
  (3)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以及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3.提交资料及审查时间:2013年3月30日上午09:00——11:00提交资料及审查。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206室。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开学后进行。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政审表、协议领取与签定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10:00,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203室。
  5.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的考生调档函将在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三、复试专业方向
  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

  四、复试对象
  报考2013年北航法学院并满足我院复试基本线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硕联考与推荐免试生。

  五、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复试方式:面试+笔试(总分30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外语笔试(50分)
  (2)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
  (3)逻辑分析(100分);
  (4)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50分)。
  第二、三、四项将在面试中考核。
  面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如心楼

  六、面试程序要求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等,是否接受调剂;时间约5分钟);
  2. 考生回答所抽取试题及面试人员提问(15-20分钟);
  3.面试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给出成绩,各面试人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为考
  生面试成绩;
  4.面试小组组长主持审核评议面试成绩,无异议后,面试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成绩单上交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七、面试人员职责
  1.面试人员按照法学院面试内容和面试方式等要求(见《复试测试表》),认真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测试,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考生给出面试总成绩,并签字。
  2.面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面试程序的进行,维持面试秩序。
  3.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指导记录员记录,组织考生按面试顺序进行面试,统计核算考生面试成绩及最后录取成绩等工作。
  4.记录员应客观、清晰地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测试问题、考生回答等内容);并协助秘书进行面试成绩统计及核算工作。

  八、录取标准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之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另行计算),A占70%,B占30%,且均折合为百分制。即总成绩=A÷5×0.7+B÷3×0.3。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方向。
  3.普通奖学金评定,根据学校规定,被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术型考生(不含委培生)均可获得一、二等奖学金。
  4.法律硕士均需缴纳培养费。

  九、调剂与录取
  1.进入一志愿复试但是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复试后申请调剂,但需满足我院的一志愿复试资格线,其中法学专业申请调剂到法硕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
  2.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不服从学院专业方向调剂的,不予录取。
  3.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十、其他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北航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北航法学院
                                 2013年3月15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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