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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12年复试要求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

  一、复试资格

考试方式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 总分 政治/外国语 业务课1/业务课2 备注
全国
统考
光学工程 320 50 85  
仪器科学与技术 320 50 85
摄影测量与遥感 320 50 85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20 50 85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320 50 85
强军计划   300 40 60  
  说明:
  1.学术型硕士: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和“摄影测量与遥感”,满足我院上述相应学科复试线的全国统考考生,可来我院参加复试。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满足我院上述专业学位复试线的全国统考考生,可来我院参加复试。
  3.强军计划考生需满足学校基本线要求。

  二、复试规定
  1.考生复试以“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光学工程(学术型)”、“摄影测量与遥感”和“仪器仪表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6个专业为单位进行。
  2.复试总成绩3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综合面试150分。
  3.笔试部分
  时间:150分钟
  内容:考生从专业知识笔试的3部分(3门专业课)中选2部分(合计100分),加上专业外语(50分),共计150分。
  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学位)
  1)考试科目: A—物理光学 B—数字电子技术 C—自动控制原理
  2)报考“光学工程”专业(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可从A、B、C选项中任选二项,共100分。
  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
  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
  1)考试科目: A—自动控制原理 B—C语言 C-微机原理
  2)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精密仪器及机械方向可从A、B、C选项中任选二项,共100分。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
  1)考试科目:A—数字电子技术 B—信号分析与处理 C-传感器原理及应用
  2)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专业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方向可从A、B、C选项中任选二项,共100分。
  摄影测量及遥感:
  1)考试科目:A—摄影测量基础 B—物理光学 C—数字电子技术
  2) 报考“摄影测量及遥感”专业可从A、B、C选项中任选二项,共100分。
  4.面试部分:
  时间: 15—20分钟
  考核内容:
  1)专业能力;
  2)外语口语测试;
  3)逻辑分析;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综合素质;
  包括: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文明礼仪等。
  5.面试流程
  1)面试小组会议,情况通报;
  2)外语口语测试(5分钟)(此部分可单独进行,也可在面试过程中进行,具体由各学科掌握);
  测试内容:短文翻译,口语交流。
  3)面试开始,考生自我介绍;
  个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本科院校及专业、学习经历、对科研工作的认识、攻读研究生的目的等等);
  4)面试组成员提问;
  5)面试专家评分;
  6)综合排序(拟录取顺序)。

  三、调剂原则
  1.学术型硕士
  报考我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达到我学院复试基本线,若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可向我学院申请“光学工程(学术型)”、“摄影测量与遥感”调剂报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调剂复试。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只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报考我学院学术型硕士且第一志愿达到我学院复试基本线,若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可向我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调剂报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接收调剂学科为“仪器仪表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光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3.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学科的复试,若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可向我学院申请其它学科的调剂;未参加第一志愿学科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不得再申请我学院其它学科的调剂。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3月30日 至 3月31日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3月30日9:00—11:00
  地点:新主楼B707
  笔试时间:3月30日下午14:00 ---16:30
  地点: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新主楼B座8层教务公告栏通知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学科的复试。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于3月30日上午午9:00—11:00,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B座707室进行资格验证,交复试费,领取复试记录表。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交纳复试费100元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大学3年半成绩),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学院说明。
  8)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9)需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及保留年限说明。
  复试材料装订顺序:
  复试通知书、身份证、个人简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其它辅助材料(四、六证书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五、拟录取后续工作
  1.录取结果于4月1日上午在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新主楼B座8层教务公告栏公布。
  2.拟录取考生于4月1日上午9:00到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B830)领取以下材料,并签订相关协议。
  《政审表》 《协议书》 《调档函》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往届考生需在拟录取后领取调档函;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应届考生(不含我校应届生)的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6.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六、在2011年已被我学院拟录取的2012级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导师分配及奖学金等级在本次统考生复试录取结束后,一并在学院网上公布。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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