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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12硕士复试须知(一)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须知一



  1.本次复试仅针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
  1)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总分≥350分,政治/外国语≥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85分的考生;
  2)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总分≥335分,政治/外国语≥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85分的考生;
  3)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总分≥320分,政治/外国语≥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85分的考生。
  4)强军计划考生满足学校线。
  5)推荐免试考生不用参加此次面试。

  2.请符合上述条件考生于2012年3月22日之前,登陆我院网站(网址为:www.sjp.buaa.edu.cn)进行“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名登记”(不登记者视为放弃复试机会)。招生咨询电话:************。

  2.请符合上述条件考生于2012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到北航教学区三号楼216会议室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并填写“复试情况调查表”一份。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交纳复试费100元;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院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院系说明。

  3.请每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照考生事先选定的复试科目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包括专业英语考试,“面试”按考生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委托学院下属的系(所)组织。
  4.我院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
  5.“面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须向复试组报告“复试情况调查表”的相关内容,并回答部分业务知识提问(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由复试组交学院保存);“面试”过程中,加试“外语听力和口语”。
  6.“复试”评分标准:按总分350分计算,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占150分,专业英语占50分,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占60分,逻辑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占40分,外语听力占25分,外语口语占25分。

  7.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8.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往届考生需在拟录取后领取调档函,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应届考生(不含我校应届生)的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9.我院规定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下午2:00~5:00;“笔试”地点为:北航教学区 主M40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2年3月15日





 

  附表1 :报考工学/工程硕士考生拟选考的笔试科目及代码
  附表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招生导师及所属研究方向一览表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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