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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12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6〕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管理规定》,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长:王云鹏徐斌

  副组长:吴江浩郭全全

  成员:郑晓宁鲁光泉余贵珍孙凌玉陈军柯鹏林海英田大新杨世春许骏吴超邵琳

  秘书:段斌

  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成员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组长由学院工作小组指定,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专业招生规模情况,决定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线如下:

考试方式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全国统考

(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计划)

080204车辆工程

335

40

70

081400土木工程

300

40

70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300

40

70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300

40

70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00

40

70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300

40

70

0823J8新能源汽车工程

300

40

70

0823J9适航技术与管理

300

40

70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00

40

70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300

40

70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300

40

70

强军计划

290

40

60



  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各招生专业及统考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如下: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拟招生人数

交通运输系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学术

5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学术

3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汽车运用方向

专硕

10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青岛研究院)

——汽车运用方向

专硕

3

汽车工程系

080204

车辆工程

学术

8

080204

车辆工程(强军计划)

学术

1

0823J8

新能源汽车工程

学术

1

085234

车辆工程

专硕

12

085234

车辆工程(青岛研究院)

专硕

11

土木与机场工程系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

8

081400

土木工程(强军计划)

学术

1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硕

7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青岛研究院)

专硕

1

飞行器适航工程系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学术

2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航空器适航技术方向

专硕

5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中法双学位)

——航空器适航技术方向

专硕

6

汇总

82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航空器适航技术”硕士研究生项目(简称中法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详见以下网址链接介绍:http://transportation.buaa.edu.cn/info/1064/2958.htm

  5、复试程序及相关规定:

  (1)一志愿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一志愿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复试满分3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100分)和专业英语(5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及现实表现、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时,按照学院统一的复试记录表进行记录。

  (2)一志愿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者单科(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关于调剂:

  (1)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结束后视情况进行组织。调剂专业、调剂名额和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2)我院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

  (3)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为工学[08]且初试各项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我院的调剂复试要求,经我院同意后,可参加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考数学二(302)科目、数学三(303)科目不得向考数学一(301)科目的专业调剂,考英语二(204)科目不得向考英语一(201)科目的专业调剂。

  7、注意事项:

  (1)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未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专业及是否拟录取等,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2)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分别在网站上公布了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545522854@qq.com。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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