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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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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21级推免研究生的通知》,我院将按如下方案开展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安排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按《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21级推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在10月19日10:00前在系统内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我院接收2021级推免生复试于10月21日上午9:30进行,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备考室,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后续通知为准。所有在中国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回复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0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同步发至学院邮箱wjjtff@sina.com。

  (二)复试方式

  我院接收2021级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无笔试),使用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为保障线上复试顺利进行,学院将在10月20日8:30-12:00对每位考生进行考前模拟测试,考生务必按时参加,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复试考生自提交申请后,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到学院邮件或电话联系后及时按要求回复本人真实情况。如考生在复试前3天内仍未收到学院联系信息或联系电话的,请务必主动联系学院考务组(电话:************、************邮箱:wjjtff@sina.com)说明情况。

  二、复试前准备工作

  (1)选择安静、整洁、独立、封闭的房间作为网络复试考场。

  (2)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或智能手机,一台设备(第一摄像头,建议用电脑)从考生正面拍摄,用于和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交流,另一台设备(第二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电脑端仅支持Windows系统)。须备有麦克风、摄像头等可进行正常视频通话的设备,开考前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考生使用摄像头查看四周环境,包括桌面。

  (3)安装并调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软件。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5)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1)网络复试时,考生要衣着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考生本人正对第一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第一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复试全程不得使用耳机。要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桌面上只能放置一只黑色签字笔和一张不超过A4纸张大小的白纸。要保证考试环境光线充足,不得虚化背景及使用美颜效果,不要反光。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复试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不得擅自关闭音频设备。复试时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成绩。

  第二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第一摄像头”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前360度展示个人复试环境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考试期间如有需要请根据复试组要求配合环境检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否则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成绩,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未按指令操作而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严禁考生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违反规定者取消复试成绩,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复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过程中将手机通话功能关闭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避免干扰复试,影响复试效果。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7)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复试当天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结束后15分钟内,还未能联系上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8)复试过程中请确保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WiFi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四、复试平台基本操作流程

  请考生对照《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行为规范》(http://yjs.btbu.edu.cn/zsgz/zsgztzgg/170583.htm),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yjs.btbu.edu.cn/zsgz/zsgztzgg/170516.htm)熟练掌握面试系统的基本操作。

  (一)下载安装软件

  1.电脑端:Chrome浏览器,安装前删除清理该软件旧版本。

  2.手机端:学信网APP、支付宝。

  系统页面提供下载Chrome浏览器和学信网APP最新版,请考生务必使用最新版软件。

  请提前将手机、电脑的休眠时间调整至最大时长。

  (二)账号登录、实人验证

  考生须使用研究生招生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面试系统。首次登录面试系统和后续每次进入考场时均须进行实人验证。可选支付宝或学信网APP进行验证。

  (三)确认准考信息

  确认考生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进入考场候考

  点击相应复试考场后,考生须进行实人验证,方式与第一次登录相同。验证通过后,进入复试考场候考页面。

  考生应在候考界面调试摄像头(按照《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行为规范》具体要求),调试完毕后回到候考界面;候考界面显示考试开始时间、考试顺序、考官发送的群消息和私信等。

  (五)复试

  考官发起“面试邀请”后,考生点击“接通”进入视频复试环节,考生设备(一机位)开始与考官远程视频。复试采取考生端“双机位”方式,接通一机位后,考生界面会生成二机位二维码,考生须用手机学信网APP扫码接通手机(二机位)视频。

  复试完成时,由考官主动结束,考生端提示“面试已结束”。视频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紧急情况需中断或推迟考试,考官将酌情将考生状态标记暂缓,考生回到候考区进行等待,待下次考官发起视频邀请再次进行考试;若发现考生有作弊或者违规行为,考官将予以记录并通过学院上报校研招办根据情节做出处理。

  五、复试考核基本流程

  1.考生按学院网站及各专业联络员通知的时间要求,提前进入复试考场候考页面,准备考试。

  2.考生在候考界面调试摄像头,调试完毕后回到候考界面,等待接收“面试邀请”。

  3.考场技术员在面试系统中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双方接通面试系统。

  4.考场技术员与考生进行网络、音频、视频测试。

  5.主考官确认考生身份,要求考生持手机(二机位)展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6.主考官检查考生桌面摆放的备考用纸笔,要求考生持手机(二机位)对准桌面翻看纸张和笔。

  7.主考官检查考生考试环境,要求考生持手机(二机位)环绕360度展示复试场所。

  8.考生确认是否已关闭电脑和手机中除面试系统外的其他应用程序。

  9.考场技术员要求考生设置双机位,确认双机位设置符合要求,询问考生是否做好准备。

  10.考官询问考生“是否已知晓并承诺遵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接收2021级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中所规定的考试纪律”。

  11.得到考生肯定回答后,主考官宣布复试开始。

  12.考生个人陈述,一般不超过3分钟。

  13.考官可根据学生陈述情况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14.考官用英文提问

  15.考生回答完毕后,考官询问考生对回答内容是否还有补充。考生本人确认全部回答完毕且无补充的,考官提醒考生“复试结束,复试成绩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再见!”。

  16.考场技术员点击“暂缓考试”。

  17.复试小组打分。

  18.考场技术员在面试系统中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

  六.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网络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教育部文件中关于初试的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2)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3)由他人协助复试的;

  (4)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5)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6)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7)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七、体检报告寄送

  所有推免生须在拟录取后,于10月24日前寄送体检报告原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具有体检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可参照http://yjs.btbu.edu.cn/zsgz/cyxz/108291.htm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要寄送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请在寄出后联系学院;本校拟录取考生若在学校,可直接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提交前请联系学院。

  邮寄信息: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区一号楼218室,王老师收;邮编:100048;电话:************、************。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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