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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点公告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考生报考前,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查阅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报考及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代码为:1110。我院招生代码为:83501。

  3.应届毕业生预报名

  应届毕业生中欲报考的同学,可登录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填报的信息和网上支付有效。

  4.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5.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北京化工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6.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近期发布的通知,其余报考点的考生请查询所选报考点有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8.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为高分子材料研究方向。

  (3)应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

  (5)请核准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9.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北京化工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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