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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2013年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总体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总体说明

  我校2013年在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等十四个专业学位类型计划招收110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另外,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招收教育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型180人。

  一、招生宗旨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适应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培养工作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重视专业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人才毕业后,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或理论教学工作,而是从事该专业学位相关职业领域的高层次的专业实践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二、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及拟招人数
  请详细查阅我校2013年各专业学位招收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拟招人数及招生简章列表(校本部,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三、推荐免试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类型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见上表)。申请人请详细阅读拟申请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2年9月20日前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2年9月23日前寄(送)到申请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的考生
  1.考生报名前应根据报考专业学位类型的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责任自负。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并需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参加初试考试。选择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3)报考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考生,报考院系须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入学考试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3)各专业学位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指导大纲,请查看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其中应注意: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大纲基础上,制定了我校修订的专业学位指导性大纲,请注意参考。
  4.入学考试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实行差额复试。部分专业学位对复试内容做简单说明,请注意查看招生简章。复试前会公布具体的复试办法。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6)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7)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制、培养及学位及其他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于2013年9月入学。
  1.录取类别。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2.学习方式。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需要脱产到校,按学年学期的全日制方式完成所有培养内容学习。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用脱产到学校,主要利用周六周日或者寒暑假等假期参加课程学习,然后在职工作期间完成研究,撰写学位论文。
  3.学费。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及缴纳办法请查看相关简章。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部分专业学位由院系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
  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4.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关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上查询。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代购业务。
  4.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6414,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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