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双证全日制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多年悠久历史,目前我校已拥有全部艺术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已经连续招生四年,成为我国专业艺术高级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30人,其中音乐8人,广播电视8人,美术8人,艺术设计(数字艺术)6人。其中推免生名额约为30-50%。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在计划招生专业领域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1年9月18日前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寄(送)到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免试生复试安排请点击《2012年艺术硕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暂未公布)。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艺术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艺术硕士招生专业有四个。各专业类型代码如下:音乐135101,广播电视135105,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
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均有四门。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音乐专业:881-和声、曲式(满分150分);广播电视专业:885-影视艺术史(满分150分);美术专业为:883-书画史论(满分150分);艺术设计(数字艺术):884-数字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艺术原理和第四单元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获得国家级艺术专业等级证书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2年9月入学,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3年。
艺术硕士专业毕业报告和学位作品的完成必须与相关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认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一篇总结性毕业报告。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我校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5万元,按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艺术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接收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在学期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2300元/人.年),其他全日制艺术硕士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22室;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30人,其中音乐8人,广播电视8人,美术8人,艺术设计(数字艺术)6人。其中推免生名额约为30-50%。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在计划招生专业领域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1年9月18日前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寄(送)到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免试生复试安排请点击《2012年艺术硕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暂未公布)。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艺术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艺术硕士招生专业有四个。各专业类型代码如下:音乐135101,广播电视135105,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
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均有四门。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音乐专业:881-和声、曲式(满分150分);广播电视专业:885-影视艺术史(满分150分);美术专业为:883-书画史论(满分150分);艺术设计(数字艺术):884-数字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艺术原理和第四单元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610艺术原理 | 艺术理论教程,张同道,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881-和声、曲式 | 1、和声学基础教程(上、下册),谢功成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
885-影视艺术史 | 影视艺术史,周星、王宜文等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883-书画史论 | 1、中国书法史(七卷),丛文俊,江苏教育出版社; 2、历代书法理论史,上海书出版社; 3、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4、中国美术史教程,薄松年,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
884-数字艺术原理 | 数字美术基础、数字色彩基础、数字动画基础,肖永亮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获得国家级艺术专业等级证书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2年9月入学,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3年。
艺术硕士专业毕业报告和学位作品的完成必须与相关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认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一篇总结性毕业报告。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我校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5万元,按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艺术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接收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在学期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2300元/人.年),其他全日制艺术硕士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22室;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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