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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2011年研究生报考公告

  欢迎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

  1.本报名点仅受理下列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

  (2)报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且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

  (3)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

  (5)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

  除以上考生外本报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报名。

  2.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须通过本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按规定数额交纳报名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单独考试”初试费138元/人;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初试费200元/人;“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初试费138元/人。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010年9月25日至29日,应届毕业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 “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报考点现场不进行收费。

  3.需到我校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备用信息1中标注“自取”字样。在深圳报考我校MBA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在广州考试,请在备用信息1中标注“深圳”字样,否则只能在我校参加信息确认和考试。

  4.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凭此报名号到考点现场确认。

  5.考生本人须在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6.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

  7.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网上相关信息。(网址:http://gs.bjtu.edu.cn)

  8.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代码:8380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代码:86402。北京交通大学咨询电话:010—5168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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