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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请在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提交个人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以后随时密切关注该主页上的相关信息。
  3.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以档案为准)所在地报考。
  5.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仔细阅读《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公告》,按照要求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选择在京外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的公告选择报考点。
  6.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请先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报考条件》,于2014年10月17日前来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批,经我校审批同意的考生方可进行申请单独考试网上报名,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7.关于报考费
  (1)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2)2014年9月25日至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选择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5)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8.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位证书(网报信息填有学位者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京外考点的考生须在2014年11月14日之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邮寄(EMS或挂号信)至: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7)现场确认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或证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9.考生网报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档案所在单位邮寄政审表和调档函,以及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10.需到我校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填写“自取”。
  11.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
  12.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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