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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调档函的通知

  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及政审表已发到各学院,即将分学院陆续发出,邮寄时间见下表(定期更新)。调档函和政审表的邮寄方式为:挂号信,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收件人为档案所在单位(如果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过地址的,按照新地址邮寄),地址标签上注明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并留了考生本人的手机号。

  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为“自取”调档函(政审表)的考生,以及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本校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调档函。

  需要调档的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档。人事档案须于2017年6月10日前寄往我校(应届生可稍晚再寄),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生档案不到者不办理报到手续。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要政审。

  档案和政审表的回寄地址已在调档函中注明,请按照回寄地址邮寄。

  学院

  调档函/政审表寄出日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MBA除外)

  经济管理学院(MBA)

  交通运输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软件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语言与传播学院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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