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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说明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正式成立于1950年11月,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干部训练班”建立于1949年1月。1993年市委党校与北京行政学院合办。半个世纪以来,党校为北京市培养和输送了20多万名党政领导干部。

    我校由研究生部全权负责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培养、学籍、毕业等工作。研究生部下设办公室、学位科、培养科,学位科分管硕士研究生以及与学位相关的一切工作。

    随着党校教育正规化,1985年我校成立研究生部,创办第一批脱产研究生班,1990年在全国第四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批中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成为第一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并于199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在2006年第十批新增学位点申报中,我校又取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个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拥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省级党校。硕士学位点从最初的法学门类的2个专业发展到现在的12个专业,学科门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4个。

    经过10多年的实践与发展,研究生教育日趋成熟,已形成一支梯队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导师队伍。我校现有导师39人,另配有11名副导师,其中教授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2人,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2人。

    研究生培养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从1992年到现在,已有96名硕士毕业生,其中有26名毕业生分别考入北大、清华、人大、中央党校、北师大、同济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等校攻读博士学位,还有2人从事博士后研究。在1997年全国前4批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中,我校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专业被评为A类。2006年全国学位点质量评估中,我校参评的中共党史、国民经济学、行政管理三个专业均获通过。

    在教学管理方面,为了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培养“通识”人才,我校在“以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体现党校教育的特点”的指导思想下,遵循“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三个原则,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打破学科门类的限制,增加跨学科课程,体现“宽口径后基础”的特点,拓宽知识面,扩大学习自主权。

    我校地处北京市中心二环路,校园占地面积 12.8公顷。校园绿草青青,树木成荫,环境幽雅,风景宜人,是理想的办学场所。学校建筑面积近15万多平方米,其中包括大、中、小各种规格教室、报告厅及可容纳近千人的大礼堂;学校设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和印刷中心,图书馆面积7500平方米,藏书近50万册,各种刊物及电子信息资料2000余种。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设施为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直以来,我校坚持教学、科研、服务三位一体方针,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了稳步的发展,研究生规模日趋扩大。进入21世纪,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大力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高水平且具有党校特色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培养目标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和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专业水平,从事党的理论研究、教学和宣传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专业到2008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考生报考材料中均须附有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已正式发表的论文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的证明。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点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名点代码:1128),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4、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报。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确认信息者,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外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2、外国哲学专业

3、国民经济学专业

4、政治学专业

5、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6、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含5个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7、社会学专业

8、行政管理专业

总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发招生人数为准

六、考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初试地点:北京:首都师大;外地:所在地招生办指定。

(三)复试: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复试,有笔试(专业加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还要进行本科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的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我校研招办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统一到北京市高招办指定的北京市体检站进行体检。

八、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九、学制

脱产学习三年。

十、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属于自筹经费办学,所招学生均为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档案、户口,但不收学费、住宿费。学校承担学生在学期间的考察、论文制作、答辩等费用,并为全脱产学生每年提供十个月的伙食补贴。

十一、其他

我校原则上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要报考,复试时须有定向单位证明。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 68007560 6800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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