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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欢迎本校及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攻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应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为前百分之十。
  3.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语种为英语的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425分);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①凡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3年硕士生、直博生的均需经过网上报名申请。
  ②报名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tmsmis/Default.aspx
  ③报名时间:详见报名网站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5日。
  2.提交材料
  ①《北京林业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下载打印)
  ②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③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⑤复试费100元
  ⑥申请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信(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应与申请者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和一份个人陈述(均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陈述要求1000字以内)
  3.时间要求
  所有复印材料需在复试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外校申请者,请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直接邮寄或交到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北京林业大学邮政编码100083)。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校内(含跨院申请)推免生申请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
  接收学院对已经网上报名并收到材料的推免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审核结果及复试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
  5.复试及录取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接收专业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
  ②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③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公示。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
  ④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全者不能被录取。取得硕士资格的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取得直博生资格的申请者需按我校2013年博士招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直博生资格。
  三、接收推免生学科
  2013年我校除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林学所属的七个二级学科可接收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090701林木遗传育种090702森林培育
  090703森林保护学090704森林经理学
  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四、学费及待遇
  我校从2012年开始,所有录取为非在职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享受学业奖学金用于抵免学费,并可获得学校及导师资助的最低4000元/年的基本奖助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其中被录取为非在职类型的研究生(不含MBA和旅游管理)均可享受4000元/年的基本奖助金。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三助”岗位,获聘者可获得不低于300元/月的岗位津贴,所有研究生均可参评优秀奖学金。
  五、其他
  1.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省市以上大赛中获奖、或来自“211”、“985”及其他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时优先考虑。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
  4.直博生的学习期限为5年,按博士生管理,享受博士生的待遇。一般于第二学年进行博士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综合考试,通过考核者,继续博士阶段学习;两次未通过考核者,作退学处理。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5.我校各学院联系电话:
  林学院:62336354;生物学院:62336013;
  工学院:62338139;信息学院:62338147;
  材料学院:62338358;园林学院:62336634;
  经管学院:62337226;水保学院:62336324;
  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人文学院:62338383:外语学院:62337732;
  理学院:62338375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6.如国家2013年推免文件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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