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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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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推荐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思想品德考核工作依据《机械与车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附件一)开展。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中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同学才具有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3.推免生名额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长:姜澜、冯慧华

  副组长:黄彪、孙硕

  组员:林程、闫清东、张卫正、刘志兵、薛庆、张旭、杜美林、白玲、马宏邦(兼任工作组秘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今年学院获得学校下拨免试推荐名额93人(不含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特殊学术专长、国防科工招生单位、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特区接收外校推免生保研指标),其中普通专业68人、装甲车辆工程军工专业15人、卓越计划奖励10人。学院将根据专业学生人数、学校倾向性政策等将上述指标分配至各专业。

  依据学院负责的推荐类型,学生按照下述方式获得推免资格。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这种方式选拔推免生是今年本项工作的主体,绝大部分推免生按这种方式获得推免资格。在选拔推荐学生时,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表现,按最终综合排名顺序进行推荐。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课程成绩为基础,依据《机械与车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附件二)中方法计算,对学习成绩进行排序(占综合排名权重的85%);其他表现排名以《机械与车辆学院综合测评章程》为依据,对学生前6个学期素质表现综测评分的平均值进行排序(占综合权重的15%)。综合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专业排名名次×0.15

  综合测评成绩=-0.4×综合排名+100.4

  被推荐的学生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

  并应保持在本专业成绩排序前30%以内。

  2.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

  学院负责该类推免生遴选方式中的学科知识竞赛和部分类型特殊专长推免生推荐工作,其他类型推免研究生(文艺或体育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保资生等)的选拔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另行制定推荐办法。

  学院负责推荐的学科知识竞赛和学术专长生是指:①作为主力队员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国际级或国家级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并满足相应排序要求;②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被推荐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推荐之前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最终推荐名单按照综合排名进行排序,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0.6+特长评价×0.3+其他表现评价×0.1

  其中,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课程成绩为基础,依据《机械与车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中方法计算,特长评价分值核算细则参见《机械与车辆学院学科知识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三)、其他表现评价分值按照《机械与车辆学院综合测评章程》中相关方法进行核算,取学生前6个学期素质表现综测评分的平均值。

  申请学科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需要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学科竞赛获奖生的参赛证明及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审)。

  (2)学术专长生须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提交推荐表(参见附件四《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专长推免生推荐表》);其中学生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须同时提交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同时须提交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竞赛获奖生和学术专长生的申请材料,鉴定并公示后向学校进行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及学院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通过审定的学生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3.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特区接收推免生方式

  此方式用于接收校内非兵器类专业本科生保送到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该方式推免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学院依据分配的推荐数量、专业综合排名优先原则依次推荐,推荐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攻读的学科方向,被推荐的学生需提交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本专业排名、个人简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级学科名称

学科方向名称

兵器科学与技术

01 武器设计与应用工程

02 毁伤技术与弹药工程

03 爆炸理论与冲击工程

04 含能材料与特种能源

05 目标探测与弹药信息化

06 安全技术与防护工程


  兵器学科特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相关学院推荐的全部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最终以学科特区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报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相关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部门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声明,部门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提交《机械与车辆学院推免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信息统计表》(附件五)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2、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提交《机械与车辆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回避关系报备信息统计表》(附件六)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一旦发现将进行上报。

  五、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9月23日前,学校下达正常保研名额,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名额分配;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上报教务部审定;

  9月25日前,学院将学科竞赛获奖生及学术专长生推免候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部;

  9月26日前,学院将《学科特区遴选推免生推荐名单》提交至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特区;

  9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及学院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通过审定的学生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拟推荐排序;

  9月30日前,学院依据学生综合排名确定成绩推免候选人员名单,依据学校公示的拟推荐学科竞赛获奖生及学术专长生排序确定学科竞赛获奖生及学术专长生推免候选人员名单,依据兵器学科特区网站公示的候选人名单确定兵器学科特区推免候选人员名单,完成名单上报工作;

  10月5日前,学院公示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由学院负责遴选的推免候选人员名单(含候选人学号、姓名、专业、综合成绩、综合排名、思想道德考核结果等)。

  六、其他事项

  1.依据学院负责的推荐类型进行推荐的学生需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填写并提交附件一中的《机械与车辆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为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推荐名额作废,每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七),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3.学院推免工作中遇到的其他相关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议。

  4.学校及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校推荐工作咨询部门:教务部

  电子邮箱:chenhao618@bit.edu.cn

  电话:68918198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

  邮编:100081

  校接收工作咨询部门: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yjszb@bit.edu.cn

  电话:68912286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校推荐接收申诉举报部门:纪委监察室

  电子邮箱:jwjc311@bit.edu.cn

  电话:68918076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

  邮编:100081

  学院推荐工作咨询部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教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mhb2026@126.com,bailing2019@bit.edu.cn

  电话:68914347,68911042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100081

  学院接收工作咨询部门:学院教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wuliyan@bit.edu.cn,

  电话:68912168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100081

  学院推荐接收申诉举报部门:学院办公室

  电子邮箱:emeiklee@bit.edu.cn,

  电话:68913668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100081

  机械与车辆学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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