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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形式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所有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防止该网络平台出现问题影响复试,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

  为确保复试过程系统顺畅,复试前学院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考生需按我院安排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请考生提前做好远程视频软硬件设备的准备。我院将依据考生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络和联网测试,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

  学信网考生端指南见附件,供大家参考。同时请大家仔细阅读“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里的说明。

  注意:考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双摄像头在线,最大程度展现考生复试环境。

  (二)复试、录取时间

  5月10日正式开始至5月底录取结束。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分数占比:英语口语和听力(20%)、专业知识测试(40%)、综合能力测试(含科研潜质、表述能力、目标志向、心理素质等40%)。

  复试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专业优势和个人兴趣,以及今后目标志向等方面情况(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PPT提交时间、要求及方式详见邮件通知);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包括三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复试专家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

  (4)复试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问题,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二、复试过程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内容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能证明个人学业水平及综合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单独考试

  需满足获得学士学位至少4年或研究生学位至少2年。除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及两位专家推荐信。

  注明: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时间、要求及方式详见邮件通知,并由干事进行审核。原件在正式复试开始前进行网上视频审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二维码后续会以邮件发送)

  (2)网络平台及环境测试

  为确保复试过程系统顺畅,应在复试开始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复试开始时,首先要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须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协助复试专家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3)视频面试流程及要求说明

  正式考核开始前应由复试组秘书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以便确保网络复试的公平性和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复试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复试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生须在网络平台上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复试环节。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复试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未作答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调整考生复试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复试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各面试小组秘书会及时通知考生,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复试工作。如复试平台或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联系研招办协调解决,并及时通知考生。

  (5)面试分数确定

  面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应在全部面试结束后上报研招办批准后通过网站向考生发布。

  (6)记录完整

  复试专家组秘书应完整填写复试记录表,并确保所提问题与考生作答记录真实准确。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含学生和专家组),不得遗漏任何环节及内容。

  三、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复试的顺序由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自动生成,请大家按照系统里显示的序号提前进入系统候场。对于需要两天完成复试的学科,先随机分为两组后再由面试系统自动排序。请各位考生及时在系统里查看复试时间及序号且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科目

  日期

  时间安排

 理论经济学

 5月14日

 上午8:30-12:30;下午13:00-18:00;

    晚上18:30-21:00

 心理健康教育

 5月15日、5月16日

 教育学

 5月18日、5月19日


  四、录取

  (一)拟录取办法

  初试、复试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占60%,复试占40%,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5×40%

  (二)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采取电子材料远程提交的方式进行。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现役军人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五)其他要求

  对于部分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要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个人介绍PPT,按照序号提前进入系统候场注意时间安排。

  2、严格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缺考者,复试成绩为零。

  3、请服从学院和考试专家的安排和要求。

  4、复试内容和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存储、外传。

  附件:

  学信网考生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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