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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总体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遵循不同学科对优秀人才要求不同的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客观评价,有明确的等次标准与结果。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为考生服务的意识。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宇航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的决策。各学科成立由学科方向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小组,负责各学科方向的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要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三、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方向根据招生计划与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情况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如下:

  力学(01、02、04、06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1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1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1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2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1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3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1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4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4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6方向):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10

  工程硕士:政治、外国语:45;业务课1、业务课2:75;总分305

  实际计划录取人数=计划招生人数-推免生人数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50分、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成绩的20%。

  外语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口语测试测试分组进行,每个测试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口语测试与面试分开进行。

  (2)专业知识笔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笔试时间2小时。

  笔试科目名称见《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复试安排的具体要求。

  (3)综合面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每名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五、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外语听力10分、口语10分、专业知识笔试20分、综合面试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取5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3月13日上午8:30~11:30,地点:宇航大楼310。

  每位考生收取100元复试费。未进行资格审核和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通知书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历考生

  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及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需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满足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除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4.申请保留硕士研究入学资格的考生

  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5.国防生

  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七、复试安排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13日下午6:00;地点:研究生楼501、502、503。英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14日上午8:30;地点:研究生楼105、204、307、415。

  专业知识笔试及综合面试由各学科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八、录取

  1.在满足基本录取条件前提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学科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现役军人、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⑵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九、工作纪律

  (1)复试过程中全体复试人员要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2)宇航学院复试全过程接受学校复试巡查组的检查与监督。

  (3)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十、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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