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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事项说明

  请拟录取考生务必填写以下信息登记表,登记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信息。

  【腾讯文档】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信息登记表,访问下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填写。

  https://docs.qq.com/form/fill/DTEd6VVlldHhibWRL?_w_tencentdocx_form=1

  一、政审表

  尚未提交政审表的考生请及时将政审表电子版(拍照或扫描)提交至报考学院研秘,未及时提交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政审表原件请于开学报到时上交。

  二、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在拟录取公示完毕、数据上报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寄出,预计7月份邮寄;今年录取通知书一律快递邮寄,请考生准确登记邮寄地址信息。

  二、档案

  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往届毕业生请将该考生人事档案2020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待考生毕业归档以后统一邮寄我校以便录取。档案需密封并加盖公章!请务必以EMS方式邮寄或自带。需要调档函的考生请准确填写调档函邮寄地址信息。

  档案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

  收件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室

  邮编:102617

  档案管理联系电话:档案管理员************

  三、党团关系:

  1.北京市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京外党组织间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请准确填写学校各基层党委的组织关系抬头,接收单位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XX学院”(详见下表),新生党员报到后,请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院系党委。

学生所属学院

介绍信抬头

接收单位

化学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

中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北京市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转接,目标党委为所录取的院系级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详见下表)。新生党员在原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后,请及时与所在院系党组织联系完成组织关系接收。

学生所属学院

党组织

研究生党支部

党组织编码

化学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机械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学生第八党支部

************

信息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研究生党支部

************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学生第八党支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研究生党支部

************

安全工程学院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安全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研究生党支部

************


  3.学校使用的是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北京市内团员通过系统线上转接,目标团组织为所录取的院系级所属团支部(详见下表),市外团员,请先尝试团员本科所在院校系统进行转接,如转接不成功,请自带组织关系,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

学生所属学院

团支部名称

组织ID

化学工程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化研20团支部

3424943

机械工程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研20团支部

3425042

信息工程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信研20团支部

3425045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研20团支部

342504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研20团支部

3425046

安全工程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安研20团支部

3425047


  四、新生户口迁移

  北京生源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地生源办理户口迁移只有入学时一次机会(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处统一交至保卫处,以备公安户籍部门使用。

  温馨提示:

  ★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注意加盖户籍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出生地及籍贯必须明确到**省(市)**市(区县)。

  ★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填写“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

  ★如国庆需护照等各类证件,请办理迁移证之前提前办理,到校后来不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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