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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201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凡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并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为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后数据方为有效。

  一、报考办法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 //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考生请先登陆我校网站(www.bucea.edu.cn)查看《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含推免生)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 9:00-22: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

  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4.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交费照相(具体事宜请与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北京地区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在规定时间(11月10日9点起;11月14 日16:30点止)持网上报名号、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和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6.我校报考点(代码1116)除接收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考生外,还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二、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1.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地点: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1楼-310教室(入东门正对建筑即是)。

  3.程序

  (1)考生交验本人有关证件,应届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在职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确认报名信息(需提供报名号);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考生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其他

  1.考生未按公告要求而错选报考点者,考生网报信息无效;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者,报名无效;

  3.考生未在网上支付报考费者,报名无效;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1年1月1日-14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5.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16)的所有考生请于2011年1月14日下午到我校查看考场;

  6.考试初试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8:30开始。

  7.考试成绩通知时间

  2011年3月6日后,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且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09室)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外埠考生,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寄发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考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8.大专毕业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具体进修课程及相关要求请查看我校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与所报考二级学院联系咨询);报考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试的具体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其他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bucea.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10.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学院、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姚 远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莉琴、王 媛 ************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刘 星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媛媛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或68322452

  四、考风考纪公告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请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请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考生作弊情况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10月10日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1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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