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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渤海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名

  具备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17年9月28日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招生办公室对报考申请者进行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推免生复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我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一)《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电子版发至chl9850@126.com信箱);

  (二)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五)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六)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本校学生只需提交《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他材料参照本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材料。

  三、考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28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10月11日。

  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

  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笔试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面试

  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专业素质、思想品质和心理素质。

  具体要求;(1) 每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2) 每组评委一般不少于5人;(3) 配备记录员一名,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并妥存备查。面试满分100分。

  (三)成绩构成及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综合笔试占50%,专业面试占50%。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招生办公室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

  (二)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后有效。

  (三)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生办公室发出拟录取通知,报省招办审核。

  五、其他说明

  (一)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不适宜继续推免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13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传真:************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bhu.edu.cn/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渤海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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