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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网上报名: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 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考生须重新报名、交费。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 “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应选择“推荐免试”方式)。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 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6.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确认时提交。

  7.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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