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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强化复试考核、加大复试考核力度,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我校研招录取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不断创新研究生选拔机制;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录取规章制度,做到程序严谨、规范、有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和管理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处理录取工作中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等。
  (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设在招生考试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的日常工作,拟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一组织命制研究生复试试题,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的笔试考核,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复试各项工作。
  (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
  设在监审处,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复试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
  (四)系(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设在各系(部),负责制订系(部)复试工作方案,拟定各学科复试命题小组及面试小组成员名单,组织实施各学科复试命题及面试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系(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下设:
  1、复试命题小组
  承担二级学科的复试命题工作;
  命题小组成员:3-5人,一般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责任心强,且近期担负着教学工作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确有困难的可以从讲师中选拔,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2、学科面试小组
  具体实施本学科的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语测试工作;
  组长:1人,由本学科成员担任;
  面试小组成员: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人数5-7人。秘书:1人,负责面试现场记录,材料整理,不参与评分。
  招生人数多的专业可成立多个面试组,面试前面试教师随机抽签确定分组,面试时间、方式和标准要统一。

  三、复试
  (一)参加复试考生基本条件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医学1类地区)。
  (二)复试比例
  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包括调剂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要求
  1、科学学位研究生加强考生基本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2、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临床技能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时间:
  4月18日-19日:考生报到(同等学力考生4月18日必须报到)
  4月19日: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
  4月20日上午: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听力
  4月20日下午、4月21日全天:面试
  4月22日:体检
  (五)复试的主要形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诚信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计分办法:分为合格及不合格,不记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由招生考试处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知识考核:
  (1)考核形式: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
  专业知识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集中安排考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由系(部)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试题形式:科学学位研究生试题可以是问答题,也可以是实践(实验)操作;专业学位研究生试题以考核实践(实验)、技能为主。考生在面试前随机抽签决定面试分组及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100分。
  (2)计分办法:
  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3、英语水平考核
  (1)考核形式:分为医学英语笔试、公共英语听力考核和英语口语面试三部分。
  医学英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集中安排考场考核。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集中安排考场考核。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英语口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由系(部)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面试小组具体实施考核,现场评分,满分100分。
  (2)计分办法:
  英语成绩=医学英语笔试成绩6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30%+英语口语成绩10%。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学习情况、 综合素质能力。
  (2)考核形式:
  工作学习情况考核,由招生考试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在专业课面试中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3)计分办法: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工作学习情况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满分100分。
  5、诚信考核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及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每名考生必须签署《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同等学力加试
  (1)考核内容:生理学,生物化学
  (2)考核形式: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3)计分办法: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英语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10%。
  (七)体检:由招生考试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录取
  (一)招生计划的执行
  1、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规模。
  2、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专业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3、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纳入我校今年的招生总规模。
  4、国家计划的使用,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分配原则:
  (1)国家计划在二级学科内使用;
  (2)首先用于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3)国家计划数不能满足一志愿考生数时,按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使用;
  (4)国家计划数超出一志愿录取考生数时,超出部分按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使用。
  (二)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基本原则
  1、复试合格标准: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为复试合格。
  (1)按照教育部规定,思想政治表现审查符合要求;
  (2)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均不低于60分;
  (4)体检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录取总成绩计算
  符合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录取原则
  (1)在确保完成我校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按照蚌埠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对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首先录取,原则上按考生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调剂考生录取方式原则上按考生调剂时填报的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原则上不跨二级学科录取;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优先录取;
  (6)因加试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未达到要求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第二次复试;达到录取要求而因差额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缺额专业参加第二次复试;
  (7)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初试相关材料(调剂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到我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等有关材料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初审,并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复试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保密责任追究制度。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和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涉密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六、其他
  本办法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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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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