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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理工大学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条组织管理

  1、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招生、培养、学籍、就业、奖助以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2、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三条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应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一、复试分数线及人数确定

  1、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2018年学校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全校原则上控制在不低于1:1.2。学校下达各学院拟录取总规模数,各学院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一)复试报到

  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确认。考生按时到校(报考学院)报到,提交有关材料并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第一志愿达线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调剂考生需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回复由学校研招办发送的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对考生的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①《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填写完善盖章;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④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⑤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⑥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以及考生本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如各类获奖材料等)。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后,招生学院留存《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原件以便归档,其他材料按复试名单编号,复试前统一交送至研招办复审、留存备查。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6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研招办提出申请。

  三、复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主要内容和方式

  (1)笔试

  笔试分为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复试科目1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满分均为100分、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要求测试考生的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条件不具备的学院可以申请外国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外语水平测试总成绩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英语水平测试前,各招生学院必须制定详细的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应当场给分(客观题部分除外),条件允许的,应将口语测试过程全部录音。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可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工程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包含在该部分考核内容中。

  以上复试试题提倡招生学院建立试题库。

  复试要认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学院公布复试结果。推荐免试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已参加过复试的,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2、体检及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学院报到后,到校医院缴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学校另行通知。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待确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3、破格要求

  按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要求办理。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4:3:3的权重计算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工程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复试总成绩×0.4。

  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确定拟录取类别。

  (三)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时间: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调剂考生3月27日报到。

  2、同等学力加试:由有关招生学院统一安排。

  3、各学院专业知识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时间:3月28-29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

  (四)上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学院于3月31日上午11:30前上报复试结果和《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第四条有关要求

  1、各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3月22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

  2、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3、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安排、复试与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另发)试卷命题等工作,以及推免生的通知工作。试卷命题的保密执行初试试卷命题的保密要求,学院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留存学院备查。

  4、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遴选与培训,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切实提高导师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明确招生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既要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导师招生行为的监督,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5、专业课笔试试卷必须密封评阅,由各学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完成阅卷任务。考生专业课笔试答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各种复试材料,请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备查。

  6、《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硕士栏目下载。

  第五条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相近专业调剂;一级学科生源充足,二级学科生源不足,应在一级学科内调整;相同学科学术学位生源充足,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应从本学科学术学位中调剂。

  2、校外调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校内没有相关生源的专业,可接收校外调剂。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综合情况,综合考虑初试分数、原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的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六条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校巡视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以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第七条信息公开制度

  1、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网上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名单等信息。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咨询、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监察处);************(研招办)。

  邮箱:jchc@aust.edu.cn(监察处);yjszb@aust.edu.cn(研招办)。

  第八条录取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规模。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教育部有新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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