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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辽宁省 “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4月10日—11日。报到时间:4月9日9:00-21:00。
   注:MBA考生复试时间4月13日,详情查询工商管理硕士(MBA)2012年复试细则(复试细则附后)。
  三、复试内容与组织形式
  (一)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身份证(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复试时参考);
  (4)往届考生持学历证书(定向、委培考生须交一份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考生持本人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否则视为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证书和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 因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籍、学历信息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一切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个方面。
  专业素质考核以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三)复试方式
  复试考生要进行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等;材料与冶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英语考生还需进行英语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方式为面试,外国语口语测试包含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
  2.英语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小时30分。
  3.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20分(含综合面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测试2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外国语口语测试时间不低于5分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100分。
  (四)体检
  复试期间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可在当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报到时将体检表送交学校研招办。如考生复试前来不及体检,可在复试后将体检表邮寄学校研招办。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分配各学院招生名额,审批各学院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负责调剂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考生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查、外语听力测试命题阅卷和考务、英语笔试命题阅卷和考务、复试成绩的管理以及拟录取考生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主管院长为小组组长,负责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
  (1)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组织本学院专业课笔试科目的命题阅卷与考务、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与考务、专业综合测试的组织与实施、小语种考生的外国语听力测试(可以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等。
  (2)专业综合测试由各学院结合各学科具体情况成立一个或多个测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外语口语测试明确的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3)专业综合测试前,测试小组要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复试标准相对统一,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查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测试小组成员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测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小组在复试时不能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相关成绩和复试结果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5.硕士研究生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须由2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要及时销毁。印制密封后的试题存放在学院专用的保密柜中,并分由2人掌管钥匙和密码。试卷应密封批改。
  6. 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标准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6。复试总成绩(满分240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45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英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材冶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于不录取考生,我校将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2.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院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 本办法由辽宁科技大学研招办最终解释。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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